2016年第3批,共抽查了北京、天津、河北、上海、江蘇、浙江、安徽、福建、河南、湖北、湖南、廣東、陜西等13個省、直轄市52家企業(yè)生產的52批次光伏并網逆變器產品。
本次抽查依據NB/T 32004-2013《光伏發(fā)電并網逆變器技術規(guī)范》等標準的要求,對光伏并網逆變器產品的保護連接、接觸電流、固體絕緣的工頻耐受電壓、額定輸入輸出、轉換效率、諧波和波形畸變、功率因數、直流分量、交流輸出側過/欠壓保護等9個項目進行了檢驗。
抽查發(fā)現(xiàn)有6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規(guī)定,涉及到交流輸出側過/欠壓保護、諧波和波形畸變項目。其中包含:上海巖芯電子科技有限公司、上海英孚特電子技術有限公司、蘇州歐姆尼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、昆蘭新能源技術常州有限公司、山億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、浙江海得新能源有限公司、深圳晶福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。
具體詳見以下列表: